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外牆雨遮納坪數 消基會籲拒登記


【台灣醒報記者蕭如君報導】家中的外牆和雨遮,是實用坪數嗎?消基會今天指出,台灣建商估算房屋坪數時,「雨遮」可以佔5%的登記空間,以及直接從牆壁外緣來測量,都會使購屋者增加一筆無用卻可觀的金額負擔。消基會呼籲,內政部地政司不該放寬建商的登記面積,將外牆和雨遮納入坪數。但地政司尚未對此做出回應。

內政部在今年7月通過「地藉測量實施規則」273條的修正,將「雨遮」和「屋簷」從登記範圍中刪除。但是消基會指出,雨遮登記的政策反覆,內政部在9月中卻又將雨遮登記所有權的面積,放寬為不能超過地板總面積5%,消基會希望政府不應受到建商的干預而出爾反爾。

針對雨遮坪數,消基會指出,以一戶銷售50坪的房屋來計算,室內面積佔6成,約30坪,雨遮如果剛好佔5%便有1.5坪,假使以台北市大安區房價每坪90萬來看,光雨遮就要135萬。

另一方面,針對外牆坪數,如果以一戶銷售30坪的房屋來看,室內面積佔6成,外牆從約佔室內面積1/10,於是外牆部分約佔1.8坪,以台北市大安區房價每坪90萬來計算,光是牆壁就要價162萬。

因此,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呼籲,政府若是圖利建商,等於是讓民眾把一台無法開的高級跑車掛在外牆上,因此地政司不該放寬登記的坪數,以牆壁外緣為測量基準,而應該是牆壁內緣來計算,同時雨遮也不該納入坪數,否則民眾將是花錢買虛坪。

內政部營建署公關室主任林其浩回應,營建署負責建築管理,以及容積訂定,但是地政司才是決定最終登記與使用土地的單位。截稿前,地政司尚未做出任何回應。

文章來源: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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