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失能險-罹難者4類身分 賠償各不同


中國時報【江慧真、許俊偉/台北報導】
失能險


梅姬颱風罹難傷亡者比照八八風災撫卹補助,但政府賠償部分不包含陸客。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指出,陸客來台死亡補助主要是由來台投保的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會依規定做;國人則比照莫拉克颱風的規定,每人一百萬元死亡慰助金。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瓊華說,陸客若在台旅遊期間身亡,有旅遊責任險兩百萬元,還有遊覽車第三責任險一六○萬元和乘客旅遊險一五○萬元,保險金共五一○萬元。但無政府罹難慰問金,也不符合聲請國賠。台籍導遊視同旅客,若身亡有上述五一○萬元車輛、旅遊相關保險金,另有內政部罹難慰問金一百萬元,總計六一○萬元,後續還可向政府聲請國賠。

台籍遊覽車司機則無法比照旅客。但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說,遊覽車駕駛有車輛第三責任險一六○萬元,依《公路法》規定還有投保意外險一五○萬元,加上內政部一百萬元罹難慰問金,至少已有四一○萬元,另外還有勞保死亡給付四十五個月,家屬也可聲請國賠。

罹難的國人如果不是旅行團客,則無任何保險理賠(除非個人投保),目前只有內政部一百萬元罹難慰問金。

文章來源: 中時

文章轉載: http://hotsp.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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