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6次江陳會 投保協議獲共識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21日電)第6次「江陳會」今天針對備受關切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發表階段性共識表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和作法,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



兩岸投保協議因牽涉廣泛,無法在第6次「江陳會」中簽署,但兩岸達成了階段性進展,並表示期盼可在明年登場的第7次兩會制度性協商中完成簽署。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取得以下共識:「依據兩會第5次會談共識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5條第2款規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意見,取得一定進展。雙方認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人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和作法,體現兩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雙方將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移轉、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和內容。雙方表示,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就上述事項和內容進一步展開協商,以儘速達成協議。」

第6次「江陳會」正式會談今天在圓山飯店舉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針對投保協議取得共識。991221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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